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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规章制度
 
中文图书流通借阅制度

  1. 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查询馆藏、入库检书和借阅;老、弱、病、残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借者,须具本人书面委托并报流通部主任备注。手袋、箱包一律不得带入。
  2. 中文图书每人限借20册,其中文艺作品限借2册(文学研究人员除外);借期3个月,由本人申请并经出纳台同意可续借三次,每次一个月;愈期不还者按逾期天数的十倍暂停借阅。
  3. 工具书、大型画册、图录(价值100元以上)只限在馆阅览或复印,概不外借。
  4. 爱护图书,严禁勾划、污损。违者须赔偿原书或停止借阅二个月;借书时请读者当面检查,发现原有污损、勾划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予以记录,否则由本人负责;凡损毁、丢失图书者均按原书价三倍赔偿;凡私自夹带图书离馆者皆视为窃书,本馆有权取消其读者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  5. 借书证遗失须尽快通知出纳台挂失,并办理补证手续,缴纳借书证工本费10元;遗失不报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。
  6. 读者应文明读书,自觉遵守公德和秩序,爱护公物,严禁在馆吸烟、饮食,自觉保持馆内安静、卫生;凡违反阅览制度并不听规劝者,管理人员有权劝其离馆;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借阅资格一个月,通报其所在部门批评,并须公开作书面检讨。

外文图书借阅制度

  1. 外文图书仅对本院人员开放,读者一律本人借书证入库、检书、借阅;老、弱、病、残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借者,须具本人书面委托并报流通部主任备注。手袋、箱包一律不得带入。
  2. 每人限借2册,世经所及涉外课题研究人员限借4册;借期3个月,由本人申请并经出纳台同意可续借三次,每次一个月;愈期不还者按逾期天数的十倍暂停借阅。
  3. 工具书、大型画册、图录只限本室阅览或复印,概不外借。
  4. 爱护图书,严禁勾划、污损,违者须赔偿原书或停止借阅二个月;借书时请读者当面检查,发现原有污损、勾划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予以记录,否则由本人负责;凡损毁、丢失图书者均按原书价三倍赔偿;凡私自夹带图书离馆者皆视为窃书,本馆有权取消其读者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  5. 读者应文明读书,自觉遵守公德和秩序,爱护公物,严禁在馆吸烟、饮食,自觉保持馆内安静、卫生;凡违反阅览制度并不听规劝者,管理人员有权劝其离馆;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借阅资格一个月,通报其所在部门批评,并须公开作书面检讨。

特藏图书阅览制度

  1.本阅览室特藏只供本院科研人员在馆阅览,概不外借、复印,并实行闭架管理。
  2. 部分特藏图书须经馆领导同意方可阅览,且要遵从工作人员的保护性措施。
  3. 爱护图书,严禁勾划、污损,违者须赔偿原书或停止借阅二个月;如发现原有污损、勾划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予以记录,否则由本人负责。凡私自夹带图书离馆者皆视为窃书,本馆有权取消其读者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  4. 读者应文明阅览,自觉遵守公德和秩序,爱护公物,严禁吸烟、饮食,自觉保持室内安静、卫生,违者将通报所在部门批评,公开作书面检讨,并停止特藏阅览半年。

港台版图书阅览制度

  1. 港台版图书仅对本院人员开放,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在馆阅览,概不外借;手袋、箱包一律不得带入。
  2. 爱护图书,严禁勾划、污损,违者须赔偿原书或停止借阅二个月;如发现原有污损、勾划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予以记录,否则由本人负赔偿责任;凡私自夹带图书离馆者皆视为窃书,本馆有权取消其读者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  3. 读者应文明读书,自觉遵守公德和秩序,爱护公物,严禁吸烟、饮食,自觉保持室内安静、卫生;凡违反阅览制度并不听规劝者,管理人员有权劝其离馆;情节严重者将停止本室阅览一个月,通报其所在部门批评,并须公开作书面检讨。


中文报刊借阅制度

  1. 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阅。手袋、箱包一律不得带入。
  2. 本室报刊以在馆阅览为主;凡报纸、内部资料、人大复印资料和索引资料等读物只供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;期刊可隔期外借3册,借期15天;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者,须办理续借手续,愈期不还者按逾期天数的十倍暂停借阅。
  3. 外单位人员凭借书证在馆阅览,不可外借;无证者凭所在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实行有偿阅览,期刊每册1元,报纸每份0.50元。
  4. 爱护报刊,阅后应放回原处,严禁勾划、污损,撕页,违者须赔偿原刊,并停止借阅二个月;凡私自夹带报刊离室者皆视为窃书,本馆有权取消其读者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  5. 读者应文明阅览,自觉遵守公德和秩序,爱护公物,严禁吸烟、饮食,自觉保持室内安静、卫生;凡违反阅览制度并不听规劝者,管理人员有权劝其离馆;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其所在部门批评,公开作书面检讨,并停止本室阅览一个月。

外文、港台报刊借阅制度

  1. 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阅。手袋、箱包一律不得带入。
  2. 本室报刊以在馆阅览为主;期刊可隔期外借1册,借期15天;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者,须办理续借手续,愈期不还者按逾期天数的十倍暂停借阅;报纸概不外借。
  3. 外单位人员凭借书证在馆阅览,不可外借;无证者凭所在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实行有偿阅览,期刊每册2元,报纸每份1元。
  4. 爱护报刊,阅后应放回原处,严禁勾划、污损,撕页,违者须赔偿原刊,并停止借阅二个月;凡私自夹带报刊离室者皆视为窃书,本馆有权取消其读者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  5. 读者应文明阅览,自觉遵守公德和秩序,爱护公物,严禁吸烟、饮食,自觉保持室内安静、卫生;凡违反阅览制度并不听规劝者,管理人员有权劝其离馆;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其所在部门批评,公开作书面检讨,并停止本室阅览一个月。

过刊阅览室借阅制度

  1. 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阅。手袋、箱包一律不得带入。
  2. 本室过刊以在馆阅览为主,凡内部资料、解放前的报刊及其影印本、港台、外文报刊合订本均只限本室阅览,概不外借,可在馆内复印;解放后的期刊合订本每次限借2册,借期二个月,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者,须办理续借手续,愈期不还者按逾期天数的十倍暂停借阅。
  3. 外单位人员凭借书证在馆阅览,不可外借;无证者凭所在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实行有偿阅览,按每册1元计费。
  4. 读者有责爱护报刊,阅后应放回原处,严禁勾划、污损,撕页,违者须赔偿原刊,并停止借阅二个月;凡私自夹带报刊离室者皆视为窃书,本馆有权取消其读者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  5. 读者应文明阅览,自觉遵守公德和秩序,爱护公物,严禁吸烟、饮食,自觉保持室内安静、卫生;凡违反阅览制度并不听规劝者,管理人员有权劝其离馆;情节严重者将停止本室阅览一个月,通报其所在部门批评,并须公开作书面检讨。

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制度

  1.服务内容:
  ① 馆藏书刊介绍、检索;工具书推荐、代查;网络文献信息提供、知识导航。
  ② 情报检索服务:根据用户需要,提供各类信息源的专题目录索引及原始文献。
  ③ 情报分析服务:深入课题或接受委托,开展专题文献分析,加工制作文献综述、述评等类三次文献。
  ④ 网络资源整合:根据本院重点课题和社会焦点、热点,在本馆页面上链接相关网站和数据库,为网络资源利用及开发提供平台。
  ⑤ 文献信息传播服务:利用本馆网页,开展新书通报、好书评介、内容提要及科研成果发布等形式的文献宣传。
  ⑥ 专家沟通服务:建立专家数据库,根据用户咨询而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解答。
  2.服务规则:
  ① 咨询接受方式:由本馆有关人员当面口头咨询、书面委托、签订协议。
  ② 咨询馆员须认证上岗。馆员、助理馆员可接受常务性馆藏咨询、二次文献制作;副研究馆员以上资质可承担或负责文献情报分析服务。
  ③ 凡公益性或院属项目、一般性馆藏查询、网络检索帮助等均无偿服务;专题定制,专项服务均实行有偿服务,具体标准根据《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收费标准》实施。
  ④ 解答咨询须认真、热情、准确、周到、按时。
  ⑤ 凡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利益,违反法律、道德及具各种不良社会影响的咨询,本馆有权拒绝接受,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。
  3.服务范围:
  ① 本院各部门、各级研究项目或课题组、各科研所室研究人员。
  ② 省内外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各种合法社会组织。
  ③ 本馆根据当前社会热点和本院各级重点课题自行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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